尊敬的卢世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雅安市区零售药店监督和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按照部门职能,经研究,我局对《建议》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一、关于在闹市区,不出200米便有一家甚至好几家药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但没有规定具体间隔距离,本局不能设置门槛,申请者符合条件都必须办理。
二、关于有售假现象
现在雅安市面上基本杜绝销售假药现象,从最近三年药品抽验情况就可以看出:2012、13、14年抽验批次914、759、760批次,不合格批次45、64、34,分别占4.9%、8.4%和4.5%,其中91.2%以上的是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水份超标、杂质过多等。
三、关于保健品
目前市面上是有许多的保健食品在销售,存在夸大宣传,包治百病的情况。我局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保健品。购买保健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标签内容。在商品标签或包装上,应完全根据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内容,标明主要原料、保健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厂名厂址、使用方法、规格、储藏方法、保质期和注意事项等。
2.必要时进行查证。对保健食品真伪如果有怀疑,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网站查询。
3.保留购物凭证。切记保留购物发票及保健品包装盒等,万一权益受损可作为投诉依据。
4.不要盲目相信广告。保健品又叫保健食品,顾名思义,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可能医治疾病。
5.认准标记。每个保健食品内外包装上都应有“蓝帽子”标记。
6.辨别批号。在“蓝帽子”下方应标有卫食健字[xxxx]第xx号或国食健字gxxxx(年号)xxxx批号,并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是5年。
四、关于医保卡可以刷生活用品
医保局对可以刷卡的种类进行了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和消字号的品种可以刷卡,如果发现有人刷卡购买其他生活用品请向医疗保障局举报,药品店将受到惩罚,去年就5家药店受到了暂停刷卡的处罚。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了人员配备。机改后,全市食药监系统编制572名(不包括市药检所),实际到岗413人,空编159名,到岗率72.2%。去年下半年招录监管执法人员83人;市稽查支队编制25名,到岗18名,全市各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58个,编制175名,到岗117人。全市共聘请协管员1160人,实现了市场监管全覆盖。
二是加大了查处力度。全市药械立案情况:2012年72件;2013年76件;2014年205件,取缔无证经营5家、其中移送公安2件2人;2015年已结案26件,取缔无证经营2家。
三是关于投诉举报电话。全市及各县区局都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全国统一号码是12331,市局投诉举报电话:2225611。2014年共接到投诉221件,受理221件,立案结案29件;2015年共接到投诉举报40件,受理40件件,立案结案4件。
联系人:刘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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