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关于邮件、快件实行实名寄递的通告

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11-26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央综治办等15部门安排部署及《国家邮政局关于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当前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邮电传〔2015〕92号)要求,决定11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邮件、快件实名寄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邮政、快递企业及其所属营业网点寄发的所有邮件、快件均须实行实名寄递(除信件、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

二、对于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的寄件人信息。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要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向市邮政管理局备案。

三、对非协议客户,尤其是在路边、车站、酒店、广场等人员流动公共场所收寄的邮件、快件严格实行实名管控。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或者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

四、请寄递用户配合进行实名寄递工作,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快递运单或者寄递详情单,并配合进行收寄验视工作。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等。

五、用户拒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身份信息比对不符、不配合进行收寄验视的,各邮政、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六、各寄递企业制定实名收寄操作流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用户信息保密与安全管理措施。用户身份信息不得外泄、遗失、非法买卖和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雅安市邮政管理局

2015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