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人社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3 号)等文件规定,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依法维护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降低建筑企业的用工风险,我市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目标任务提前完成。
一是全面摸清建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底数。我市严格按照(川人办发〔2015〕49号)要求,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及时摸清本地区建筑企业数量构成、人员结构、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现有企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等基本情况。二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雅安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市建立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参保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召开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专题工作会,向建筑企业讲解《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等规定,积极宣传依法参保缴费的各项规定和工作流程及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指出建筑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实地进行政策宣传,深入本市所有在建、新开工施工项目工地,与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答疑解惑。五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参加工伤保险的用工单位,采取有效手段,强制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树立人社部门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的权威,为建筑企业依法参保提供有效保障。六是建立督查机制。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四部门根据参保计划和工作重点,对建筑业参保进度进行联合督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联合督办,促进我目标任务的提前完成。
截止2015年10月30日,全市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保58家,其中,新建项目13家,在建项目45家,参保人数7090人;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89家,参保人数2784人,我市建筑业共有9874人参加工伤保险,已完成目标任务9760人的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