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审定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公布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四川省被评定为完成等级。同时,国家对超额完成等级以及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吉林、湖南、四川等12个地区予以通报表扬。2014年,四川省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6%,“十二五”前四年累计下降19.4%,完成国家下达四川省“十二五”下降16%目标任务的123.7%,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节能目标。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节能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省政府对地方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市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2014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15%,“十二五”前四年累计下降15.62%,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省下达我市目标为下降15%)。今年上半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1%,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