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以“五个六”为抓手,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廉洁重建,阳光重建。
坚守六位一体工作底线。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稳定、廉洁、舆论引导和厉行节约工作底线,确保灾后重建廉洁高效。
创新六大监督工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监督机制;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拉网式检查进行“三查统筹”;对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竣工结算跟踪审计,全程监督;做好公开公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建账,逐条整改;“零容忍”查处灾后重建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坚持六家主体分工协作。县重建委监督检查组牵头组织协调,监察、发改、审计、财政、住建等职能部门为主体,对重建项目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针对六个方面重点检查。重点围绕重建资金管理使用、重建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民生政策落实以及行政效能、纪律作风六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取得六个方面实际成效。目前,围绕监督检查发现并查处涉灾案件32件32人;处理违规投标企业32家,收缴投标保证金174万元;处罚违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40余次,罚款和收缴违约金40.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