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外省旅游市场出现的欺客宰客乱象,我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一是坚决整治不合理低价团。旅游、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集中力量检查治理以低价旅游广告招徕组织旅游团队,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旅游合同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旅游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旅游合同规范签订及旅游团队运行检查,对违反《旅游法》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三是全面治理旅行社超范围宣传经营行为。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积极引导旅行社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经营范围组织开展旅游服务,坚决查处超范围宣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旅游、工商、公安、文化、税务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经营单位无证经营行为,特别是与游客密切相关的宾馆饭店、旅行社、购物、餐饮、娱乐等行业。
五是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电视台、报社、网站、微信等形式开展全市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活动,宣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行为,努力净化我市旅游市场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