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供销社: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雅财建〔2015〕28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5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进改革、支持试点”原则测算分配的“2015年供销综合改革”的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你单位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和试点推进,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至供销及其他部门用于自身系统建设。
二、相关单位在收到资金后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上述款项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务必确保专款专用。
三、宝兴县财政局、供销社请于2015年 9月30日前将改革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联合报送市财政局和市供销社,相关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