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因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导致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受到影响和破坏,贯彻落实好“4项强标”的备案工作,汉源局已完成在县城乡规建和住房保障局的备案工作。备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gb31221-2014《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等。
汉源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近日复函表示:“我局在汉源国家一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城乡建设规划和审批建设项目时,会充分考虑相关规定,避免因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导致汉源国家一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受到影响和破坏。若遇特殊项目选址审批时,必先函告贵局会商,充分征得贵局意见和建议。”备案工作的完成,进一步加强汉源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