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主动作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重建政策,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受援门槛,扩大援助范围,聚力当好和谐重建好助手。
一是设立“抗震救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并放宽法律援助范围,100%提供援助,对受灾群众中的工伤、继承、保险、救济、物权等纠纷提供非诉或诉讼法律援助,并在12小时内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迅速办理,及时化解因灾引起的矛盾纠纷。如4月28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两位来自雅安市雨城区上里镇的灾区群众,立即启动了“抗震救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其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针对两位申请人因身份证明不齐全,告知其可先办理法律援助,后续补齐有关手续,直接给予了受理。
二是组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为促进“4.20”芦山地震重灾县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有序进行,5月11日至13日,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组建的雅安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出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6人次,分成13个小队,赴芦山、宝兴两县的11个重灾乡镇、千人以上受灾群众安置点,开展法律咨询、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三天累计接待涉灾政策性问题23个,涉灾法律问题51个,都按照有关政策、法律进行了认真解答,现场调解纠纷1件,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8件。
三是积极争取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指导和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面临着需要法律援助的受灾群众大幅度的上升而有限的法律援助经费远远不足以支付援助案件的办案补贴的艰难处境,为了不在特殊时期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后腿,市司法局利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秘书长陈益未、项目部部长李永健等领导来雅研究部署雅安市地震灾区法律援助工作时主动争取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对雅安灾区的额外政策支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决定成立重大灾难法律援助基金,注资200万元,雅安市作为地震灾区,可以申报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同时给雅安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增拨了50万元案件补贴额度;组建法律援助“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进驻雅安地震灾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雅安灾后恢复重建法律援助工作注入了强心剂。
四是在地震灾区板房安置小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板房安置小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人民调解室合署办公,室外悬挂了明显的标识牌,室内公示了法律援助指南,配备了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脑等基本办公设备。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建立了法律援助接待站(点);同时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依托项目调解室建立了“工地法律援助服务点”,为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申请门槛,对涉及重建过程中的工伤、薪资等劳动争议,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引导进入劳动仲裁,诉讼渠道,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灾后恢复重建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涉灾法律援助案件1904件,咨询28680件,两项累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32488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和扩大,深受广大群众支持和肯定,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法治、公平、正义、平安、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