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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在全市消委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9-30 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案例比比皆是,但是由于消费者需求差异、知识能力等客观原因,加之商品、服务的复杂化,造成消费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损害。在现实生活中,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经营者又不同意消委会的调解时,消费者要么放弃维权,要么选择诉讼救济,由于提起诉讼的成本太高,很多消费者最终选择放弃维权。

为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共治机制,雅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协同雅安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全市消协建立了9个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对涉及维护重大公众利益、具有重大影响的个案消费者;对经济特别困难调解不成需要提请法律援助的消费者;因食品药品消费等侵权行为造成重大损害,提请法律援助的消费者;因购买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造成损害请求赔偿,家庭困难提请法律援助的消费者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全市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负责对申请人资格、申请事项进行初审,对符合受援条件的消费者提交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后指派律师提供咨询、代书、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把法律援助这种司法救济性质的维权形式引入消费维权领域,为弱势消费者开辟消费维权法律援助的一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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