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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国土资源局“三要求”切实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数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9-29 09: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提高国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国土系统文明程度,促进宝兴文明指数整体提升。宝兴县国土局三要求,切实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一是干部个人素质要求。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带头遵守交通法规、使用文明语言等;二是政务中心窗口形象要求。要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务必保持干净、整洁、美观,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着装规范,挂牌上岗;三是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对地质灾害在建工程、矿山企业生产进行安全文明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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