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4.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97%,主要原因是认真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四风”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205人,共计支出4.5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总队维护基站住宿费0.03万元,接待交警总队业务处室指导、检查工作共17批次,1.7万元,接待德阳整治办3批次0.3万元,省公安厅检查小组20批次,2.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0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70%,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车辆老化严重,再加上2014年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货车超载超限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灾后恢复重建道路保通保畅,道路安保任务十分繁重,车辆使用频繁,车辆维修、油料费增加。
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车辆购置支出64万元,其中:轿车3辆、金额64万元,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30辆,其中:轿车243辆、载客汽车3辆、摩托车71台、执法电瓶车13台。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66万元,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货车超载超限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灾后恢复重建道路保通保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表:
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含六县两区交警大队及直属部门)
项目 |
2014年决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4.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30 |
其中:购置经费 |
64 |
运行维护费 |
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