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意见,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等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注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参与制定我市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工作。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化改革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决策、部署,以机构改革为统领,一手抓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简称“四品一械”)监管,一手抓灾后重建,严把全市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关,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总体可控,逐步好转,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推进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工作。目前,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完成人、事、编划转,共划转了食安办、工商和质监77人,顺利完成了质监、工商部门在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完成了岗位设置;成立了市、县(区)两级食品药品稽查支(大)队,核定编制数分别为25名和288名;按照片区建立了基层食品药品管理机构,全市设立并挂牌58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在每个村聘请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使监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市局对局领导日常工作进行了重新分工,中层干部全部公开了竞争上岗。全市系统基本形成了行政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的监督管理队伍。
二是严把行政许可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了提速增效,实现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为100%。清理下放行政许可权力2项,取消行政许可1项,受理行政许可346件,办结315件,按时办结率为100%;共录入并运行行政审批事项16项,行政权力事项309项(其中行政处罚281项,行政强制9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制度建设,建立食品药品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食药监部门、检察机关、公安部门联动执法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四品一械”监管,确保了全市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加强了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各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突出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加大规范和打击力度,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集中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亮剑行动”、“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桶装水专项整治”、“食用鱼肝油专项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专项整治”、“肉制品专项整治”、“餐饮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开展了“两打两建”、“四小整治”等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开展了“亮剑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了执法人员20060人次,执法车辆9502台次,检查了“四品一械”单位32368户次;共立案253件,结案245件,当场行政处罚71件,罚没款96.0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6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件,移交司法机关3件。同比2013年立案数增加212%,结案数增加235%。
四是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药品抽验任务。全市共完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验和快检909个批次,完成市政府下达检测任务800批次任务数的113.6%。其中,药品评价性和监督性抽验760批次,合格率95.5%(评价性抽验合格率99.6%,监督性抽验合格率93.7%);快速检测110个批次,合格率100%;化妆品监督性抽验10个批次,合格率100%;医疗器械抽验29个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市政府下达民生工程食品安全产业链重点监测抽检805个批次,完成并超过省局下达我市的201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05个批次(省局下达779批次),其中,定期679个批次、不定期126个批次,完成下达目标的103%。
五是狠抓宣传培训。与雅安传媒、雅安电视台、雅安北纬网签订了共建食品安全协议,在北纬网开设了食品安全宣传专栏,与北纬网合办了“食品安全面对面”访谈节目1期,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知识竞赛1次。在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等媒体宣传65次,通过互联网和党政外网发布各类信息265条,开通了局官方政务微信、微博,定期更新了科普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和参与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走基层,惠民生”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张(册),制作宣传展板160余幅,悬挂宣传标语380余幅、播放相关科普视频100余次。开展各类宣传、培训86次,培训监管执法人员175人次,培训业主和从业人员580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8500余人次。
六是加强不良反应监测。2014年,全市共收集、核实、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063份,其中新的/严重的病例报告330份,新的和严重报告表所占比例为31%,百万人口报告比705份;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122份,其中严重病例报告83份,严重报告表所占比例为68%,百万人口报告比81份;药物滥用监测报表254份,百万人口报告比169份;注册、核审基层用户176家,注册覆盖率达52.6%,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覆盖率16.44%;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7份,并对173份(221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分析、上报。同比2013年,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增加100份,百万人口报告比增加107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增加63份;药物滥用报表增加66份。
七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行政单位。下属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总编制102名,其中:行政编制44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5名,事业编制28名,工勤编制5人。在职人员总数83人,其中:行政人员4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事业人员22人,工勤人员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3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总额2290.4万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227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04.2万元,其他收入1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3.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55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食品安全检(监)测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47.6万元、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收入较2013年增加127.7万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较2013年度增加。
2014年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支出决算总额为107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48.9万元,医疗卫生8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元,其他支出5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05.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4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部分中央和省级专项还未来得及实施,单位厉行节约,费用开支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
(三)医疗卫生支出829.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开展食品、药品各类专项开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支出52.4万元,主要用于:芦山“4.20”地震抗震救灾支出和灾后重建项目支出。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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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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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4年决算数 |
项 目 |
2014年决算数 |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904.20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8.9 |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
84.8 |
|
三、事业收入 |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
60.4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死亡抚恤 |
3.7 |
|
五、转移性收入 |
|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29.6 |
|
上级补助收入 |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7.2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行政单位医疗 |
17.5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
事业单位医疗 |
13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
行政运行 |
371 |
|
六、其他收入 |
11.4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 |
|
|
|
药品事务 |
49.6 |
|
|
|
食品安全事务 |
21.9 |
|
|
|
事业运行 |
169.3 |
|
|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179.1 |
|
|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42 |
|
|
|
住房公积金 |
42 |
|
|
|
四、其他支出 |
52.4 |
|
|
|
其他支出 |
52.4 |
|
|
|
|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915.6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072.9 |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
八、上年结转 |
363.20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七、结转下年 |
1205.9 |
|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
收 入 总 计 |
2278.80 |
支 出 总 计 |
2278.80 |
|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 注 |
||
类 |
款 |
项 |
|||||
|
|
|
合计 |
1072.9 |
761.7 |
311.2 |
|
208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8.9 |
148.9 |
|
|
|
05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
145.2 |
145.2 |
|
|
|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
84.8 |
84.8 |
|
|
|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
60.4 |
60.4 |
|
|
|
08 |
|
抚恤 |
3.7 |
3.7 |
|
|
|
|
01 |
死亡抚恤 |
3.7 |
3.7 |
|
|
210 |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829.6 |
570.8 |
258.8 |
|
|
04 |
|
公共卫生 |
7.2 |
|
7.2 |
|
|
|
09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7.2 |
|
7.2 |
|
|
05 |
|
医疗保障 |
30.5 |
30.5 |
|
|
|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7.5 |
17.5 |
|
|
|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 |
13 |
|
|
|
10 |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791.9 |
540.3 |
251.6 |
|
|
|
01 |
行政运行 |
371 |
371 |
|
|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 |
|
1 |
|
|
|
12 |
药品事务 |
49.6 |
|
49.6 |
|
|
|
16 |
食品安全事务 |
21.9 |
|
21.9 |
|
|
|
50 |
事业运行 |
169.3 |
169.3 |
|
|
|
|
99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179.1 |
|
179.1 |
|
221 |
|
|
住房保障支出 |
42 |
42 |
|
|
|
02 |
|
住房改革支出 |
42 |
42 |
|
|
|
|
01 |
住房公积金 |
42 |
42 |
|
|
229 |
|
|
其他支出 |
52.4 |
|
52.4 |
|
|
99 |
|
其他支出 |
52.4 |
|
52.4 |
|
|
|
01 |
其他支出 |
52.4 |
|
5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