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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地方海事局近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5-09-07 15: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陕西“8.12”山体滑坡和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教训,雅安市地方海事局认真领会中央、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积极行动,周密部署,近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

此次水上交通大检查从8月中旬起,全面检查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突出渡口、码头、渡船等重点部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各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严格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重点检查汉源客运安全保障工作,雨城区客渡安全情况,碧峰峡峡口漂流安全保障措施。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通报,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

检查坚持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重点风险点的基础上,以农村客渡船和旅游漂流船为重点,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专项排查,加大了督查力度,提高了督查要求。在采取明查明访的同时,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暗查暗访,采取部门联合、专项督查等多种检查形式相结合,每次督查时,督查点位临时确定,隐患台账临时调阅。在资料检查方面,重点检查各县(区)地方海事处(局)、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资料、档案,核查工作布置、过程督促和隐患台账建立等重要工作痕迹。组织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18次,责令改正超载客渡船1艘。以突击抽查的方式,检查客渡船船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

同时,市地方海事局加强与水务、气象、防汛、电站等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获取重大气象、重要水情信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出现情况,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严禁出现迟报、缓报、漏报、瞒报情况的发生。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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