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和《雅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批准通过,将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新政策按时落实到位,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从三方面做好医保新老政策交替衔接工作:一是组织全市医保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两个办法”,准确把握新老政策的不同点,学懂、学透新政策;二是组织全市各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医保新政策宣传活动;三是按照新政策及时更新医保经办信息系统,防止政策更替影响群众看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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