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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汉源县“四步促廉法”从严从实管理干部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8-20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汉源县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干部,构建“从严治吏”新常态,力造干部“严以律己”的好风气。

    一是“以管促廉”。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党员干部考察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县看守所,观看警示教育片120余场,教育党员干部2300余人,通报各类典型违规违纪案件5期,2万多人次受教育;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74本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了全面登记和集中管理;组织34名县级干部、576名科级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对12名新提拔干部签订了《汉源县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任职承诺书》。

    二是“以测促廉”。把“考廉”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程序。组织2015年上半年汉源县拟任乡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共有218名干部报名参考;坚持拟任职干部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考察制度,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0余人次,通过以测促廉,强化各级干部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的基本意识。 

    三是“以查促廉”。重点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全县党政机关和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6000 余名党员干部签订《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退缴红包礼金11720元;解决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问题,全县30乡镇、54 个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参与自查自纠人员共计7947人,发出督查通报12期,发出整改通知书9期,提醒函1期,查处违规插手、参与工程建设案件4件4人。

    四是“以制促廉”。出台《汉源县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暂行办法》、《汉源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汉源县村组干部管理办法(修订)》等办法;完善《汉源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健全和坚持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制度,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处于经常性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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