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补贴是一项重要的稳企业、稳岗位、惠民生政策。为了进一步的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作用,我市将稳岗补贴范围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企业,对依法参保缴费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从8月起,我市范围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审核批准,按照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201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5年11月底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