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发改价格〔2014〕2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雅电集团公司:
受“4·20”芦山强烈地震的影响,我市大量农村住房需要重建。根据原雅安市物价局《关于高可靠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相关问题的通知》(雅价工〔2004〕102号)文件精神,临时用电的用户要预交临时接电费用。
为积极支持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减轻农民自主建房的负担,在三年重建期间,对灾后农村住房自主重建的农户,免收临时接电费用。已经收取了农户预交临时接电费用的,请供电公司从到文之日起尽快全额退还。
请雅电集团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农户临时接电费用免收工作。请各县(区)发改局,加强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