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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四措”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7-17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落实防治责任。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落实了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群测群防人员,与监测人员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社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实现“处处有人管、点点有人抓”。

2.加强巡查排查。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制度,积极开展地灾巡排查,特别是要关注靠山、靠岩、矿山尾矿堆放处、聚居点等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地灾隐患苗头,及时提出防治方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做好监测预警。全面落实5座重点水库、13处重点河段、34处山洪灾害点和国道108线弃土场等重点地段防汛责任人;针对排查梳理出的23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237名,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252份,发放更新“两卡”4611张;始终坚持24小时带值班制度,县级集中储备应急编织袋2.5万条、汽油5吨、救生衣380件、卫星电话18部等,各乡镇也储备了相应的应急物资;组建了一支由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矿山救护队和医护人员为骨干的应急抢险队伍。

4.强化主动避让。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汛期人员转移避险的刚性要求,要求各监测员对有成灾迹象的,果断组织群众提前转移,主动避灾,全力确保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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