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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雅安市防震减灾局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15-07-17 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雅安市防震减灾局学法用法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201519

雅安市防震减灾局学法用法制度

为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根据依法治国总要求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及《雅安市防震减灾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学法用法意识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将法律法规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学法用法重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

(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六)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

全体工作人员要把学法用法作为日常性工作,认真学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学习要有笔记,有心得,并自觉依法行政。

1、年度学法计划由震害防御科会同相关科室制定,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2、机关学法采取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方式。

3、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为集中学法时间,震害防御科负责组织和考勤,确保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8小时。

4、局法制建设(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学习、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专题讨论等方式,创造集体学法氛围。

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将法律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专题不少于4次,时问不少于8小时。

五、加强监督检查

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震害防御科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对学习时间不够或学习效果不好的,要及时纠正;对不按规定参加学习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各种先进评选资格。 

六、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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