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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07-14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最近发布了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对贯彻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了六点工作要求。新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上线(预警线)为17%,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4%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以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时,可以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其职工工资可以是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应通过征求职工意见或交由职代会讨论等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及以上的,要适度调控其工资水平,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目的在于引导城镇各类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和适度增加工资,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决策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持协调统一,以达到政府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及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的目的,有利于企业加强内部人工成本管理和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为企业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依据,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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