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国家发改委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进行解释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07-06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加强价格监管,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对《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下称《规定》)提出了解释意见。

《规定》主要从经营者如何利用虚假标价形式、虚构原价、虚假促销、折扣积分有价赠券、网络交易等方面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的进行了界定和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价格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为以后价格执法工作提供清晰的工作思路,有利于更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