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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4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5-07-06 14: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兵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城市管理 重塑城市形象》(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4次会议第99号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按照部门职能,经研究,我局对《提案》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一、关于“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的建议

目前,市、区城管工作体制已理顺,各大队执法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街道),各大队与乡镇(街道)联合执法,城市管理效果明显。我局将不断摸索完善与新的工作模式相适应的人员管理、考核制度,以保障管理顺畅、执法工作开展有序,在“属地管理、区负总责、重心下移、乡镇(街道)主抓”的城管体系下,充分发挥基层城市管理优势,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关于“科学制定城区机动车行驶路线,交通信号灯设置和管控;投入必要的资金统一城区垃圾箱,划定摆放点,精确计算摆放的距离”的建议

关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和管控,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交通专项规划实施,争取做到交通信号灯设置合理、科学。
针对中心城区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易反弹的问题,市城管执法支队将分步骤实施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的治理。首先通过宣传引导,张贴温馨提示单,粘贴于乱停放车辆车身,进行初步宣传;联合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对部分仍为按规定停放于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非机动车进行搬离,并粘贴温馨提示单;协调交警部门做好清理处罚等工作,对辖区内非机动车的乱停乱放进行持续治理。

三、关于“加强市民的素质教育,营造热爱居住城市的好风气,对不良行为电视,报纸要设置曝光台。”的建议

我局要求执法队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违法经营者首先进行宣传教育,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宣讲,并告知其将心比心多为别人考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其目的在于提高商贩自觉性、群众素质。涉及大型整治活动我局积极邀请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全程参与,积极宣传,曝光不良商家,营造全民管理城市的氛围。

四、关于“着力发展公共交通,减少城区自驾车的使用,在条件许可时应在城区设置公共自行车,以此取代城区内的汽车,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建议

关于“着力发展公共交通,减少城区自驾车使用,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的建议很好,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市住建局将考虑采纳建议,并争取将公共租赁自行车、绿道系统建设、电动车配套设施等有利于低碳出行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

今年,我市即将启动的有利于低碳出行的基础设施有完善水中坝、姚桥片区绿道系统,新建大兴路网绿道系统,并配套建设公共租赁自行车系统。

最后感谢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范小平

联系电话:2624473

邮政编码:625000

通信地址:雨城区碧峰峡路252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7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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