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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召开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推进工作会

来源:雅安市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5-07-06 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省既有建筑使用功能,6月29日,省住建厅在成都召开了全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推进会。会议明确规定了电梯增设建设程序:一是委托建筑结构鉴定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检测鉴定报告或由承担电梯增设设计的工程设计单位出具抗震鉴定报告;二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增设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三是建筑工程施工审查手续由所在地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备案;四是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并在安装完工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五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在电梯增设工程竣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手续,组织勘查、设计、施工安装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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