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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国土资源局“五举措”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6-26 12: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是严格采矿权审批工作,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采矿权申请人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未持有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的,一律不予审批。目前办理采矿权延续5个,转让采矿权1个,新立采矿权1个。

二是重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督促采矿权人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依法缴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同时,申请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恢复生态环境。目前完成3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投入资金约230万元。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保护水土资源。积极开展动态巡查,严厉打击违法探采、滥采乱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

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改善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隐患点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也会造成水土流失。近年来,我局完成了50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通过各项渠道筹集资金投入达2.6亿元,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避免威胁人员约6000人。

五是通过土地整理,固本强基。完成青龙、新添上、下坝、荥河、花滩和烟竹等8个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57320.73亩,新增耕地面积5702.64亩;完成轻微毁损农用地(耕地)整理项目13个,建设总规模5828.2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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