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344号)精神,结合雅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切实抓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落实,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和民生大事目标任务,实现大学生就业创业水平有新的提高。
(二)工作任务。2015年,全市组织开展10项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活动,认定7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组织600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实现引领2600名大学生创新创业,其中促进180名高校大学生实现实质性创业。
二、工作安排
(一)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抓住大学生就业高峰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人社局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人进校园活动,主动宣传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和就业典型,帮助大学生认清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熟悉就业政策,提升就业能力。组织本地有影响力的企业开展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活动,重点宣讲企业文化、职场环境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大学生了解企业及其用人需求,提升大学生初次就业成功率。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创业成功人士、大学生创业典型进校园,开展创业教育指导活动,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引导更多大学生创新创业。与高校建立创业指导人员定期座谈制度,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创业指导的针对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局,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公共招聘进校园活动。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依托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深入高校组织专场招聘会,搭建供需信息平台,促进岗位对接。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服务新模式,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招聘活动安排和岗位需求信息,扩大信息服务覆盖面,切实降低大学生求职成本。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区域间就业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就业局,各县(区)人社局)
(三)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会同四川农业大学、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创业培训15-20期,组织500名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对有意愿参加创业培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县(区)要及时收集、汇总信息,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县(区)人社局)
(四)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推进活动。推动雅安市大学生创业园、四川农业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和石棉县安顺场大学生创业园3个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园区(基地)孵化功能。建立雅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征集雅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运营团队。通过专业运营团队开展创业咨询、项目推介、融资服务、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等一系列的创新创业活动和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局,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县(区)人社局)
(五)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推进活动。加强对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积极落实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前来申请办理创业补贴资金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办理,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及时发放创业补贴资金。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好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局,各县(区)人社局)
(六)创新创业服务推进活动。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专家团,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存活率。推荐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我能飞”大学生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和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会同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年(大学生)创业促进计划(sye)。开展创业之星评选、创业成果展、创业大讲堂等系列活动,加大创新创业典型宣传力度,培育创新创业文化。(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县(区)人社局)
(七)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活动。集中区域内职业培训优质资源,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开展适合产业发展需求和毕业生自身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择业就业能力。广泛动员有培训愿望的毕业生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做好实名申报受理、资格确认、信息登记等工作,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鼓励雅安籍近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职业技能培训,经鉴定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岗前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局,各县(区)人社局)
(八)实名制登记活动。通过办理就业报到、人事档案接管、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等渠道,在9月底全部掌握我市各县(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和求职意愿,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保证服务不断线。建立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实名制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通过电话、跟踪回访、实名制动态管理,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将最新数据更新到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就业局,各县(区)人社局)
(九)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各县(区)结合实际情况,拓展优质见习基地,优化见习单位结构,扩大见习规模,加强见习单位管理。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规范认定见习基地70个。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开设见习登记窗口,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就业见习信息,组织开展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有见习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见习岗位,并按规定落实见习生活补助,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县(区)人社局,)
(十)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活动。各县(区)通过街道(乡镇)和社区,加强摸底排查,将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身有残疾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主动提供就业援助,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促进其尽快就业。在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中,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身有残疾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援助,实行重点帮扶。各县(区)要积极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县(区)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坚持把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依托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与有关成员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加强系统内的组织领导,加强新一轮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作用,扎实工作,切实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努力提升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水平。
本《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有明确时间要求的除外,其余活动贯穿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