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12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飞地园区(经开区)党政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4〕-41号)精神,促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页已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用于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逐步予以公开。各县(区)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辖区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二、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审签制度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建立严格、完整的审签程序,办理复文应与公开同步审查。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尽量作区分处理,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可公开的内容应在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要稳妥处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效果。

三、规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式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规范做好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工作,参照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格式(见附件),将拟公开的办理复文及相关解读材料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予以公开(公开栏目选项:“主动公开” →“其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同时,还应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情形,应依据《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答复工作。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后,主办单位应将办理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及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予以适当公开。

四、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解读、回应工作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办理复文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有关办理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便于公众理解。办理复文公开后,应及时了解舆情反映,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并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应公众关切。 

附件: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参照模板

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附件: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参照模板

对四川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四川省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干细胞产业发展的建议》(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3次会议第104号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按照部门职能,经研究,我委对《建议》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一、关于加大产业化政策支持……

二、关于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三、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xxx

通信地址:xxxxxxxxxxxxxx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