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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促进经济增长十二条措施政策的解读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5-06-12 14: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解读工作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发〔201547号)要求,现将我局涉及“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助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两条措施解读如下。

一、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雅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参加“川货全国行”参展企业,每户每站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在境外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上、6000万美元以上且一年内出口实绩达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人民币;对我市参加境外展会取得实绩的外贸企业,未获得省“万企出国门”资金补贴的,参照省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一)起草背景

2015418,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的通知》(川办发〔201533号),要求各市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为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我市优质产品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结合雅安实际,我局提出了“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的措施。

(二)政策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出国门”活动的通知》(川办函〔201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4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的通知》(川办发〔201533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和“万企业出国门”三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1430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雅办发〔201419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雅府发〔201519号)文件。

(三)实施方法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和发展电子商务新模式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待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四)政策亮点

一是川货全国行活动。2014年,我市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政府开展的“川货全国行”活动,对引导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市场,提高雅安产品在国内市场的份额,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搞活流通,引导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2015年,省政府决定全年持续开展14场“川货全国行”活动(附件1)。

在参展费用上,由省级财政给予展销场地统一装修,展位费用、公共布展及装修费、公共宣传推广费及其它公共费用补贴。我市出台的“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政策,由市级财政对参展企业参展期间产生的展品和宣传品等物品运输费用,自身开展广告、宣传、接待采购商等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等费用给予补贴,对提高企业参展积极性,为企业拓展视野、发展空间,促进企业成长和产业发展,提升雅安产品知名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从而扩大雅安产品发展的影响力。

二是万企出国门活动。2014年,我市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商务厅和各商协会开展的“万企出国门”活动,2014年我市共组织25家企业参加展会25场,申报展位25个,签约金额540(人民币3350万元)万美元,其中首次参展企业13个,取得进出口实绩企业7家。带动备案企业25家。参展企业通过参加“万企出国门”活动,加深了企业对于当下国际相关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市场前景的认识,对引导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提高雅安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发挥了明显作用。2015年,150余场“万企出国门”活动(附件2)也将陆续开展。15月,我市已组织企业18家参加国内、国际知名展会,签约资金1300多万美元。下半年,将按照企业年初计划,积极组织企业参展,抢抓订单,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助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2015515出台的雅安市《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的十二条措施》中,第十条助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大力推广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模式,打造“互联网+”雅货品牌。对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企业,当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每个服务平台50%服务费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在社区、乡、村及以下设立电子商务服务站且运营一年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网店,每个网店给予0.5万元的补助。

(一)起草背景

2015418,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的通知》(川办发〔201533号),要求各市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结合雅安实际,我局提出“助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建议在市政府印发的《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中被采用。

(二)政策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38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14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的通知》(川办发〔20153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49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雅办发〔201413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雅办发〔201419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雅府发〔201519号)文件。

(三)实施方法

《雅安市商务和粮食局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和发展电子商务新模式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待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四)政策亮点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对在我市完成工商注册并在我市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包括加入第三方平台实现网上交易的企业、自建或共建电子商务营销渠道的企业,通过网络销售产品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资金补助;今年,我市将加大电子商务向农村乡镇发展。整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邮政农村便民服务站、农村供销配送网络等资源,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参与电子商务交易,鼓励在农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农民提供电商服务,解决农村电商硬件、人才、物流瓶颈,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我市今年力争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200个,并对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一定额度的服务站(点)给予资金补助。

此次我市出台的“助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是雅安首次出台的有关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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