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5-05-22 10: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雅安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全文共3个部分20条,对新形势下雅安市档案工作亟待加强和改进的方面进行了系统梳理,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从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档案管理改革创新、构建多领域全覆盖“三大体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等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有鲜明的亮点,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将数字化档案馆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各级发改、经信、财政、人社部门要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统筹安排;二是要求将不符合规范的国家档案馆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解决档案馆舍面积不达标、服务功能不齐全等问题,彻底消除“无库馆”、“危房馆”现象,确保档案馆安全;三是要求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将档案馆在档案资料征集、抢救、安全、保密、数字化、编纂、陈列展览以及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明确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每卷(盒)每年不低于2元的标准拨付档案维护费用,为档案安全保护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翻开雅安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新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