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预防、有效应对汛期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为灾后重建“攻坚年”奠定稳定环境,芦山县公安局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的防汛工作顺利完成。
一、迅速落实精神,强化组织领导。4月22日晚,芦山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县政府地灾防治及安全度汛会议精神。按照“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芦山县公安局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李锦钢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了《芦山县公安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协同主管部门全面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二、强化隐患排查,密切部门联动。一是严查道路隐患。交警大队、辖区中队会同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对g318线、s210线等危险路段和地质灾害多发点段进行排查,强化危险地段巡逻值守。二是严查辖区隐患。各派出所依托“走基层”“一标三实”活动,在辖区内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深入辖区曾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性隐患的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三是突出重点单位。加强与乡镇、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联系,对有地质灾害区域的民房、学校、民爆企业及各类公共场所进行重点排查,督导和帮助群众及时对受损路段、排水系统等进行补建和清理工作。
三、强化值班备勤,加强装备保障。严格按照《芦山县公安局突发性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执行,切实加强防汛值班备勤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全面维护检修抢险车辆、通讯器材等装备,及时更新清理发现有问题的应急装备,落实专人开展器具保养工作,确保应急物资的完整好用。
四、强化信息报送,做好防汛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送涉及灾情或其他重大紧急事项。纪委、督察将对各部门落实方案以及在防汛期间值班备勤、到岗到位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及时通报。县公安局宣传部门通过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微博、门户网站发布防汛抗灾宣传资料。各派出所、治安、交警等部门深入辖区,开展防汛抗灾基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汛抗灾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