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雅安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推进方案》、《雅安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雅安市现代金融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雅安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雅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雅安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推进方案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发展现状和基础
我市电子商务产业起步较晚,但起点高、发展较快。截至2014年底,我市规模以上企业近95%实现了内部联网,全部企业接入国际互联网,90%的企业创立了企业网站。市内大中型企业积极开展网上营销、供应链管理等活动,涌现出“雅安易邮铺”、“雅安全搜索”、“蒙顶山茶网”、“雅安藏茶网”等一批综合型、行业类电子商务网站。据统计,全市共有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c2c网店400余家,从事内贸业务的b2b、b2c企业100余家,全市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超过3000人,2014年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3.5亿元,电子商务产业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但也存在政策体系有待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小散弱”、电子商务服务业态单一、配套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抢抓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大机遇,突出电子商务在我市加快传统农业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电子商务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的产业优势特性,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区域特色,选择重点领域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走具有雅安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20亿元;力争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超过16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40亿元;商贸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率达90%,规模以上生产制造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率达95%;培育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家,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家;年均电子商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间接带动从业人员8万人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 打造特色平台。
1.打造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全市各行业骨干企业、重点产业园区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进浙江“赶街网”、四川易网科技、西部云谷等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入驻我市打造综合性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和粮食局)
2.打造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力争到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建电商平台不少于20家,物流园区自建电商平台不少于1家。重点支持华峰物流、成都曙光、西部云谷、四川点购、市邮政公司、博娟超市、汉源馨鑫、味独珍茶业、荥经通达物流等骨干企业自建平台发展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
(二)促进广泛应用。
1.实施“全企入网”工程,促进“雅安造”、“天虎云商——雅安专区”等成为我市工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的重要直销渠道,提升制造业行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
2.推动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农村经济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农村电子商务。充分整合线上信息资源和线下农业专合组织、种养殖大户、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实体资源,健全农副土特产品网上购销体系,加强与京东商城、淘宝网、赶街网合作,建设“京东原产地”、“雅安淘宝”、“汉源赶街”等网络销售平台雅安特色馆。(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
3.促进市邮政公司、博娟超市、汉源馨鑫超市等企业改造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模式,构建社区“零距离”电子商务服务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地税局)
4.依托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物流服务站,建立大型仓储中心和快件分拨中心,改进城市快递车辆管理。以金融ic卡为依托,推动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支持非金融机构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三)支持创新孵化。
1.打造集交易、快递、融资、培训、创新、创意、创业等多业态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创新孵化器。力争到2017年,全市建成市邮政公司电子商务基地、易网科技雅安产消电子商务总部基地等4个具有较强辐射带动效应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
2.广泛开展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创业创新活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孵化带动一批本土创新型企业发展,形成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区域分布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先进的电子商务优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
(四)夯实发展基础。
建立雅安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中心,充分发挥四川农业大学、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财贸学校等高校院所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抓好电子商务实训、孵化、科研等功能服务。力争到2015年,全市培养高级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20人,专业技术人员1千人,操作应用人员5千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十三五”电子商务业发展规划》,进一步确立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预期目标及主要任务、发展路径。制订和实施《雅安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开展电子商务作为新兴先导型产业的课题研究。
(二)加大政策扶持。贯彻落实中央、省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支持电商企业争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优先申报省级扶持资金和支持政策。深入贯彻《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工作意见》(雅办发〔2014〕13号)精神,对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各级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支持政策。
雅安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
为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把我市建设成为川西物流中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发展现状与基础
(一)发展现状。
1.物流业规模快速增长,但物流成本居高不下。2013年,全市货运量4947万吨,同比增长8.7%;货运周转量553334万吨公里,同比增长9.5%。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实现地方性税收4299万元。目前,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19.5%,比全省平均高近1%。
2.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但物流基础设施效率低下。以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为主导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正在形成。但物流基础设施未能与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配套发展,各种物流通道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特别是现有物流设施功能单一、标准不统一,降低了物流运作效率,推高了物流运行成本。
3.集聚发展趋势明显,但集约经营水平不高。我市所属的次区域物流中心正在形成。但我市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服务站)规划建设与市场脱节、与专业脱节,资源整合不够,运营能力不高,缺乏创新商业模式,不能通过提供产业融合、产业链延伸等增值服务获取利润。
4.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但“散、小、弱”问题依然突出。目前,我市有国家4a级物流企业1家,国家2a级物流企业3家,“西部百强物流企业”2家,省级重点物流联系企业11家。但由于物流业市场准入门槛低、市场集中度低,企业的操作实力、管理水平及经营能力、服务水平良莠不齐,无序竞争和服务同质化问题严重。
5.第三方物流发展迅猛,但市场供给不足。第三方物流迅速发展为制造、商贸企业提供了自建物流之外的选择。但受信用体系、标准体系建设滞后和信息不对称等客观条件限制,大多数制造、商贸企业仍然选择自建物流和部分物流外包模式,第一方物流和第二方物流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第三方物流供给不足。
(二)发展基础。
1.区位优势。雅安是四川西部重镇,东邻成都、西连甘孜、南界凉山、北接阿坝,距成都120公里,素有“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之称。我市具备构建“融入成都、链接攀西、辐射康藏”的川西现代物流枢纽的基础条件。
2.产业优势。抢抓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机遇,依托我市水电矿冶、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和新材料新能源优势产业,加快实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进一步带动我市物流业的快速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一园区、四中心、三服务站”的物流体系(即1个雅安物流园区,雨城、天全、汉源、石棉4个物流中心,荥经、芦阳、宝兴3个物流服务站 ),着力建设雅安物流园区、川滇藏商贸物流园区、天全物流中心等一批物流集聚区,稳步实施企业退城入园,培育引进一批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龙头企业,加快构建应急物流体系,强化物流通道建设,巩固雅安物流次枢纽地位。
(二)发展目标。到2017年,货运周转量保持年均9%的增长速度;社会物流总费用占 gdp的比重逐年递减0.3个百分点以上,下降到17.5% 左右。建成一批集聚度高的物流园区或物流中心; 培育壮大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1亿元的物流企业达5家以上;引进国际国内大型知名物流企业2家以上。以交通运输、仓储配送、物流信息三大平台为支撑,形成高效快捷的物流体系,把雅安打造成川西物流中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以川西交通枢纽为依托的物流通道建设。
充分发挥成雅高速公路、成温邛名高速公路、雅西高速公路、雅乐高速公路作用,加快推进雅康高速公路建设,积极争取石棉至泸定高速公路、乐山至汉源高速公路等高速路网项目建设,完善g108 线、g308 线、g351 线3条国道及s210 线、s211 线、s305 线、s306线4条省道公路网络。同时,大力推进成都-康定铁路(成雅段、雅康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雅安至眉山、雅安至乐山等铁路项目早日实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建办、市商务和粮食局)
(二)着力构建多点多极物流节点体系。
打造物流增长极。发挥地处川西地区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依托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辐射川滇周边区域、联结南亚和东南亚的区域性物流增长极。同时将雅安建成全省重要的农产品集散地、应急物流中心和现代物流业与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快推进物流服务平台建设。
1.建设物流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四川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雅安分平台系统建设。积极争取省上支持,继续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流行业信息平台、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努力实现物流信息采集、数据交换、在线交易等功能;推进市、县(区)、物流园区、物流节点、各类市场主体之间实现网络链接和一体化运行。推动川滇藏商贸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
2.搭建第四方物流金融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平等参与”原则,支持各类物流市场主体与专家咨询机构、信息服务商和金融机构共同搭建第四方物流金融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加快物流一体化进程。
1.加快区域物流一体化进程。着眼于经济结构、物流服务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以产业链整合为轴心,积极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共建、营运共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2.加快城乡配送一体化进程。支持开拓城市社区物流和农村城镇物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鼓励发展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城区集中配送;积极推进农资和农产品双向流通体系建设,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
3.大力实施联动工程。鼓励工业集中发展区、大型制造业基地、商贸中心建设物流功能平台、信息平台、商务支持平台,推进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引导大型制造、商贸企业整体剥离物流业务或自建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物流管理水平;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紧盯大型制造、商贸企业供应链扩大服务内容、增设经营网点,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和粮食局)
(五)培育壮大物流市场主体。
1.打造物流集群。突出重点行业,依托重点企业,发挥物流项目的聚集效应,壮大大件物流集群、农产品冷链物流集群、粮食物流集群、快递物流集群、零担物流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和粮食局)
2.推动资源整合。引导各类物流企业紧抓铁路货运改革、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等机遇,整合功能、延伸服务,加快向综合物流服务供应商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
3.发展国际物流。鼓励并支持我市物流企业与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合营或建立战略联盟等形式实现企业体制创新、组织结构创新、服务内容创新、管理方式创新,拓展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综合协调推进全市物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市级部门、市县(区)联动推进产业发展和重点物流项目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解决重点物流项目的政策支持、区域布局、要素保障及推进落实等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规划引导。修编《雅安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编制《雅安市物流园区发展规划》、《雅安市城乡配送中心网点规划》等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抓好各区域、各层级之间规划的布局与衔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和粮食局)
(三)加强标准引领。加强《物流园区分类与基础要求》、《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物流园区统计指标体系》等标准的应用,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物流企业采用标准化的物流设施和设备,提高运输、储存的自动化水平,规范物流作业,形成系统化、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和粮食局)
(四)加大财政投入。根据现代物流业内涵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制订雅安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示范性”支持原则,筛选确定一批重点物流项目进行突破,迅速提高现有物流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物流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
(五)强化政策扶持。兑现落实省出台的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实施《雅安市加快商贸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大对物流企业集聚发展、物流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改善物流企业融资环境、减轻物流企业经营负担和改善社会物流运行环境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快递、城市配送、多式联运等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
雅安市现代金融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跃升的先导。为推进我市现代金融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发展现状与基础
随着我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金融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建立现代金融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金融业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进一步提高。2014年,全市金融业完成增加值15.38亿元,同比增长20.02 %,分别占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3.33%和11.93%,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0.27和0.75个百分点。金融业已成为全市重要产业之一。
(二)银行信贷持续增长。2014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64.38 亿元,较年初新增69.17亿元,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7.50%。
(三)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成效。2014年,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融资10亿元。
(四)保险业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2014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17.58亿元;赔付及给付支出5.9亿元,同比增长0.05 %,保险业的社会“稳定器”和“助推器”功能进一步显现。
(五)西部次级金融中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4年末,雅安市拥有银行机构11家、保险机构18家、证券公司4家、融资担保公司7家、小贷公司13家和雅安市蒙顶山茶叶交易所1家。西部次级金融中心的金融集聚能力、辐射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尽管我市金融业迅速发展,但还存在金融发展区域不平衡、金融创新能力不足、地方法人机构实力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壮大。
二、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全市金融发展布局为重点,以推进西部次级金融中心建设、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扩大融资规模和优化融资结构、培育发展新型金融业态等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金融业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奋力推进我市金融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金融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17年,金融业增加值力争达到 24亿元,占gdp比重达4%以上。到2020年,力争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西部次级金融中心初具雏形,主要金融指标在川西地区具有一定优势,具有较强的金融聚集能力、辐射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
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2017年达到1228亿元;2020年达到1477亿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实力进一步壮大,力争资产和信贷规模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30%以上。
证券业健康发展。全市证券公司2017年达到8家,2020年达到15家。
2017年,全市保险机构保费收入突破31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2017元/人。2020年,保费收入突破55亿元,保险深度达到7%,保险密度3500元/人,建成市场体系完善、保障功能全面、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西部次级金融中心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以增强金融聚集能力和辐射能力为主线,以西部次级金融中心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基础,推动雅安金融业壮大总量、优化结构、完善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金融产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把雅安建设成为西部次级金融中心和成都金融中心辐射川西的重要枢纽,为实现我市建设美丽幸福新家园提供有力支撑。
(二)积极发展多渠道融资。一是发挥好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省金融管理部门及省金融机构沟通,争取加大对我市信贷规模的支持力度。推动地方法人银行贷款投放稳步增长,进一步提高地方法人银行存贷比,提升地方法人银行贷款在全市贷款中的比重。二是畅通我市银行间市场融资渠道,用好银行间市场融资的存量工具,引进新型工具,推动全省银行间市场融资规模不断扩大。三是用好境内、境外两大市场,加快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进程,推动已上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公司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实现资本市场融资稳步增长。四是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融资方式,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强等特点,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保障型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五是搭建银、政、企交流合作平台,最大限度地消除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融资有效对接。
(三)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一是加强全市拟挂牌上市企业库培育和建设,推动更多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争取三年内“新三板”在全市8个县(区)实现全覆盖。二是实施“创业板行动计划”,五年内推荐20家企业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推动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到创业板上市融资。
(四)进一步提升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水平。一是完善涉农保险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培育规范、开放的农业保险市场。创新保险产品,探索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依托基层政府建立完善乡、村两级服务体系,提高县域覆盖率。二是积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财政支持”的原则,建立分层分担的巨灾保险风险分散机制和省、市、县三级财政保费补贴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的城乡居民住房巨灾保险制度,提高全社会减灾综合能力。三是统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拓展商业保险机构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范围。提高补充养老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四是引导保险机构通过受托、承包等多种方式提供收付费、投资、账户管理等服务,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大力发展环境污染、医疗执业、安全生产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发挥保险费率杠杆激励约束作用,探索市场化的公众权益保障和矛盾调处新模式。
(五)推动新型金融业态加快发展。推动在雅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金融服务渠道,创新产品、业务和交易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及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的合作。
(六)深入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一是以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健全法人治理为切入点,系统推进雅安市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做大做强做优雅安市商业银行,全面提升雅安市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和抗御风险能力。二是按照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总体要求,继续深化雅安农商行改革。加快村镇银行发展步伐,逐步实现村镇银行对县(区)的全覆盖。有序推进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与资金互助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农交所的改革和发展。
(七)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开展“助保贷”业务,缓解成长型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不足的问题;设立产业创新基金,用于帮助科技企业融资;设立应急周转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还贷续贷周转的平价资金;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保证险,政府出资作为风险补偿金,撬动银行信贷;深化银政企有效对接,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接活动,深入项目实地调研,切实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八)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规范有序发展,到2017年,全市力争新增5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力争引进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来雅设立分行;争取设立3-4家私募投资基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民间资本投资模式单一的问题。
(九)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各类企业的信用信息档案采集、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大力倡导金融诚信文化,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逃废金融机构债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活动。建立“市、县(区)、乡(镇)、村、组”五级农房重建贷款清收制度,协助金融机构对不良和逾期贷款进行清收,确保农房重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联系副秘书长和市政府金融办主任为副组长的雅安市现代金融业发展推进小组。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等,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金融经济政策,磋商金融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
(二)强化金融、财政政策协同。对现有相关财政支持金融政策进行梳理和整合,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财政与金融互动机制,集中有限财力解决重点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推动全市金融业发展。
(三)完善金融业发展统计监测和分析评估。进一步完善各项金融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和分析评估机制,为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掌握金融业发展情况、研究金融发展政策提供客观、全面的数据支持。
雅安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
为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抢占发展先机,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发展现状和基础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科技创新发展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科技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拥有各类科技活动机构60个,科技服务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
(一)科技服务业基础条件不断强化,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我市不断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技术中介、信息服务咨询机构建设。2014年,市科技情报所顺利完成科研用房及机房改造,有力推进了远程教育系统数字中心、市综合服务平台的部分子平台——文献服务平台、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创新基地监控示范点建设工作;市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合同登记共达144份,交易金额达5.2亿元;雅安国家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本级和各县(区)科技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业基础设施项目进展顺利,建成后我市将拥有科技服务中心8个,服务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二)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服务平台不断增多,研发服务业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2家,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中心1个,孵化面积达1.04万平方米。
(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业科技服务实现新突破。目前,我市创新成立了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雅安服务总站,深度推进市校合作;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达16家,常驻农村一线科技特派员215人,联系村及企业193个,建立科技示范户1964户。
虽然全市科技服务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市科技服务业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不足,服务资源集成利用不够,社会公益研究和服务水平不高,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二、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优化创新发展环境,以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为重点,以服务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以变革性技术为支撑,完善科技服务体系,聚集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培育规范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壮大科技服务业新兴业态,推动科技服务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发展目标。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将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创业孵化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和检验检测服务等服务业态,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综合服务能力。
到2017年,培育市级孵化中心3家,孵化器面积达12万㎡,在孵企业达10家,新增各类研发服务平台6家,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达18家,全市各类科技活动机构达70家以上。
到2020年,培育市级孵化中心5家,孵化器面积达30万㎡,建成企业孵化器3家,在孵企业达20家,新增各类研发服务平台8家,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达20家,全市各类科技活动机构达80家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发展重点。根据科技服务业发展趋势,结合雅安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大力提升研发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创业孵化服务、研发检测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等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
1.创业孵化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生创业园,扶持多种类型孵化器协同发展,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场化运营进程,实行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加大对孵化器建设的扶持和引导力度,推进科技孵化业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服务能力。
2.科技金融服务业。积极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及民间资金在我市兴办各种形式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融资管理公司,形成民间资本投入为主、政府引导投资为辅的风险投资业发展格局;支持科技支行、投资银行、技术评估机构等各类资本运营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形成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3.科技中介服务业。培育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的服务,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专利信息利用、专利许可转让、专利诉讼维权、专利质押融资等高端化服务业发展。
4.研发检测服务业。大力扶持各类研发载体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提升企业工程设计研发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支持检验检测企业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分析、测试、检验等服务,探索多元化、多层次协同服务模式。
5.科技文化融合服务业。加快市级科技服务中心建设进程,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通讯技术、虚拟现实技术,通过科教片展映、学术报告交流等科技成果展览和科普互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科技文化融合综合服务水平,促进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推动数字教育、文化娱乐、科技普及产业发展。
6.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业。建设现代农业市校合作创新驱动示范区,推进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扩园强区、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服务能力,加快县(区)科技服务中心建设,丰富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雅安服务总站服务形式,提高农业科技综合服务能力。形成以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雅安服务总站、县(区)科技服务中心、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为载体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核心区。
(二)主要任务。
1.积极开展科技服务业规划研究工作,编制《雅安市科技服务业“十三五”规划研究》,为我市科技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和粮食局)
2.各县(区)、飞地园区(经开区)和市农业园区重点围绕产业发展规划,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切实为孵化器建设提供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农业园区、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3.鼓励市商业银行设立科技专营支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工作。(责任单位: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雅安银监分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4.提高我市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中介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与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的战略合作,鼓励省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市建设独立分支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雅安银监分局)
5.大力扶持企业研发平台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组建一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提高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领域研发载体建设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6.进一步创新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服务模式,探索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新路径,发挥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新品种培育、新技术推广的示范效应,不断壮大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扩大科技特派员服务范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四川农业大学、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农业园区)
7.加快推进雅安市科技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立足长远,面向全市布局科研体验、科普宣传、文化动漫硬件设施,展现服务中心在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各县(区)科技服务分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新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雅安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由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文体广新局、市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为科技服务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争取国、省项目和资金支持。优先保障科技服务业企业职工培训,抓好孵化器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
(三)加强应用示范。开展科技服务业区域和行业试点示范,深入推动重点行业的科技服务应用,围绕高端成长型产业、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创新需求,建设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鼓励开展面向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惠民科技服务。
(四)加强科技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搭建科技服务业专业化人才市场,实现科技服务业人才的合理配置。鼓励开展具有行业权威性、自律性的职业资格认定,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雅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
养老服务业是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个人等服务主体围绕老年人所开展的各类服务的总称,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服务行业,主要包括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服务业态,是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为将养老服务业发展成为我市新兴先导型服务产业,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发展现状与基础
(一)养老服务体系初具雏形。截至2014年底,全市养老机构38个,养老床位4313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1个,床位322张;农村幸福院87个,床位348张。政府基本养老保障托底作用明显,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敬老院床位达到2942张,4599名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1%。建立全市统一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老龄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已全面推开,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开发对老年人给予承保、理赔方面的优惠,切实减轻老年家庭经济负担。重视和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农村敬老院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将其逐步建成为所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二)养老模式不断创新。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投入不断增长,在做好政府托底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同时,面向社会逐步规划发展中高端养老服务机构,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民营养老机构,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养老产业,全市已发展2个民营养老机构,各县(区)积极探索公办民营的养老服务模式,已有2个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城乡养老服务类社工组织得到发展,“民爱社工、1+1关爱老年人服务中心”等11个社工组织正式注册登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老年心理抚慰、居家养老服务等活动,社会效益显著。
(三)制定养老服务业政策。《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14〕13号)确定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七项主要任务,制订了财政补助、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医疗保障等优惠,进一步明确了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建和住房保障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养老服务业发展融资难、用地难、运营难等瓶颈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我市养老服务业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仍存在养老体系、养老模式的战略研究和规划设计滞后,尚未建立分阶段、分层次的养老体系;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充分认识;社会力量参与政策环境有待完善;养老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缺乏长效机制,服务人员不足,利用率不高;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未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问题比较突出;养老产业尚未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按照“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主体作用,兼顾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共同发展,带动养老关联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将养老服务业培育为新兴先导型服务产业。
(二)发展目标。养老服务业加速发展,提高政府保障对象供养水平,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高于gdp增速,成为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到2017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75%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90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以上。到 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50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0张以上;新增就业岗位3500个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培育与扶持力度。支持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引导经营能力强、业绩好的养老服务个体工商户向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形式企业化方向发展。到2017年,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达到50个以上,2020年达到8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支持长效机制。足额落实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 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政策,确保2016年以前实现补助对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城镇居住(小)区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情况的专项清理和整改,对前期清理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处理。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未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在2015年内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启动整改工作,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快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无力照护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运营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对符合要求建设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到2017年,实现90%的城市社区、50%的农村社区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到2020年,实现100%的城市社区、60%的农村社区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解决农村老人互助养老及活动场所问题。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要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建立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到2017年,全市农村幸福院达到300个以上,覆盖30%以上的村;到2020年,全市农村幸福院达到500个以上,覆盖50%以上的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组织动员和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以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为重点,加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力度。除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外,在经济状况较好、交通便利等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保障对象可通过向民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实现集中供养,不再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鼓励支持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全面落实投融资、土地、税费、医疗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提高护理性床位的数量和比重。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探索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通过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引导和促进民间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每年完成600张公办养老床位维修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建立健全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构建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系统,形成以信息平台为载体,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全面发展的信息化服务网络。到2017年,基本实现养老信息平台服务覆盖到县(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县级系统基本形成。到2020年,基本实现养老信息平台服务覆盖到乡镇(街道),全市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切实加强养老健康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医疗机构转型或增设老年护理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商业养老保险及意外伤害、疾病医疗、长期护理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各类保险产品及服务。力争到2017年,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30%以上;到 2020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积极培育养老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服务,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大力发展老年旅游,加快开发一批适合老年人旅游的休闲度假、运动健身、医疗康养等特色旅游产品,完善老年人旅游服务设施,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业机构设立老年用品专区。适度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低风险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做好老年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加快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引导发展养老服务业聚集区,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大力推进企业规模化发展,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优先保障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合理控制地价,降低建设成本。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土地取得成本价划拨供地;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原则上以租赁方式为主,出让供地的可采取挂牌等方式(出让供地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和改造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依法用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2015年上半年出台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用地政策。(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
(二)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引导商业保险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有效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2015年上半年出台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民政局)
(三)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保障,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2015年上半年实现医疗保险异地结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四)加大养老服务业财政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引导作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给予支持。出台适当提高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标准的办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
(五)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养老服务相关社会资源,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信息服务网络。2015年上半年出台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
(六)加强养老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规范养老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业信息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统计局)
(七)拓宽投融资渠道,落实好国家对养老服务业相关信贷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对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雅安银监分局、市民政局)
(八)继续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实事,做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九)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2015年上半年完成《雅安市2015—2020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重大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
(十)健全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联系副秘书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雅安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小组。定期分析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任务要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府办公室)
(十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发展督查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督促检查,1月和7月分别对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市政府目督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