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协调工作,芦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并就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调解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和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我中心将定期举办行政调解人员专题培训班,发放培训资料,讲解行政调解法律理论、调解实务与技巧。从根本上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强化行政调解人员的调解能力,建设高素质的行政调解队伍,为充分运用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奠定工作基础。
二是将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纳入工作轨道。为切实履行行政调解职能,要对行政调解的体制机制进行探索和创新,摸索矛盾纠纷调解规律。设置相应的调解机构,配齐配强专职行政调解人员,落实行政调解办案所需经费、场地、车辆和器材等必要条件。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审批工作力度。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的集中审批职能和服务功能,创新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机制,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启“政务服务直通车”,延伸服务“触角”,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