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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档案馆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通告

来源: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5-04-20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档案局(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雅安地区各历史时期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档案馆,是社会各界和公民依法利用已公开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的场所,是开展爱国主义和市情教育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优化馆藏档案结构,维护雅安历史真实面貌,完整保存雅安发展记忆,拯救和保护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资料,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谨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反映雅安地区各个历史时期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反映雅安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各类档案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及领导下的革命武装、群众团体进行革命斗争的档案资料。

2.反映雅安各历史时期各职能机构的档案资料。

3.反映各历史时期雅安界域地形、建制演变、地方风俗、民俗民风、民族宗教、文物古迹等有地方特色的史料。

4.反映各历史时期雅安工业、农业、商业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

5.雅安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资料、代表作品、图片、录音、录像等。

6.反映雅安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或自然灾害的资料、照片等。

7.雅安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照片、录像等。

8.省级以上领导人和国内外知名人士来雅安形成的各类讲话、指示、题词及图片、录音、录像、手迹等。

9.原籍和客籍雅安有突出成就的专家、作家、艺术家、教育家、企业家、体坛明星、全国英模劳模、海外侨胞及其他著名人士的生平事迹、照片、手稿、日记、书信、作品、回忆录、传记、书画、录音、录像等。

10.“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组织形成的各种小报、传单、照片、刊物等。

11.记述雅安历史发展的志书、年谱、报纸、期刊、地图、图表、钱币、股票、税票、债券、田契、抵押契、卖身契、当票、粮票等契约和票证;历代编修的各种古书籍;各个历史时期出版或未出版的家谱、族谱、墓志、碑文、实物等。

12.其他散存的有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档案资料的征集采取捐赠、寄存、代为保管、收购、复制等形式。

1.捐赠。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可视其捐赠档案资料的价值给予适当奖励。

2.复制或收购。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在征得其所有者同意后,本馆可采取复制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征集。

3.寄存或代为保管服务。对于集体和个人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本馆开展寄存或代为保管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寄存或代为保管协议,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原单位或个人。

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三、联系方式

持有上述档案资料的个人或组织,可以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馆联系。

联系部门:雅安档案馆馆务编研科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

邮政编码:6250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白楼:0835-2229500    email:303105942@qq.com

档案征集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吝心爱,献出珍藏,彰显雅安丰厚的历史文化,让大众共享人类文明成果。

                  雅安市市档案局(馆)

                    201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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