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反映雅安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各类档案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及领导下的革命武装、群众团体进行革命斗争的档案资料。
2.反映雅安各历史时期各职能机构的档案资料。
3.反映各历史时期雅安界域地形、建制演变、地方风俗、民俗民风、民族宗教、文物古迹等有地方特色的史料。
4.反映各历史时期雅安工业、农业、商业等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
5.雅安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档案资料、代表作品、图片、录音、录像等。
6.反映雅安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或自然灾害的资料、照片等。
7.雅安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照片、录像等。
8.省级以上领导人和国内外知名人士来雅安形成的各类讲话、指示、题词及图片、录音、录像、手迹等。
9.原籍和客籍雅安有突出成就的专家、作家、艺术家、教育家、企业家、体坛明星、全国英模劳模、海外侨胞及其他著名人士的生平事迹、照片、手稿、日记、书信、作品、回忆录、传记、书画、录音、录像等。
10.“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组织形成的各种小报、传单、照片、刊物等。
11.记述雅安历史发展的志书、年谱、报纸、期刊、地图、图表、钱币、股票、税票、债券、田契、抵押契、卖身契、当票、粮票等契约和票证;历代编修的各种古书籍;各个历史时期出版或未出版的家谱、族谱、墓志、碑文、实物等。
12.其他散存的有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档案资料的征集采取捐赠、寄存、代为保管、收购、复制等形式。
1.捐赠。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可视其捐赠档案资料的价值给予适当奖励。
2.复制或收购。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在征得其所有者同意后,本馆可采取复制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征集。
3.寄存或代为保管服务。对于集体和个人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本馆开展寄存或代为保管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寄存或代为保管协议,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原单位或个人。
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三、联系方式
持有上述档案资料的个人或组织,可以通过面谈、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本馆联系。
联系部门:雅安档案馆馆务编研科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邮政编码:6250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白楼:0835-2229500 email:303105942@qq.com
档案征集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不吝心爱,献出珍藏,彰显雅安丰厚的历史文化,让大众共享人类文明成果。
雅安市市档案局(馆)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