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勘界定碑,明确“责任田”。通过两次清理,雨城区纪委监察局将参与的80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3个,精简率达83.7%;区委常委会调整分工,明确区纪委书记不再承担与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在今年雨城区推行的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制度一系列工作中,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只承担与自身职能相关的工作,明确的“勘界定碑”为基层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划定“责任田”。
二是整合资源,实施“联动”。建立区、乡、村三级信访处置体系,区纪委监察局按权限交办、转办信访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部门和村(社区)纪检组织直接联系群众优势,开展信访联动处理。对基层纪检组织发现的案件线索,按照“两个为主”要求,实施统一上报、统一管理、统一处置,提高案件线索处置工作效率。
三是精准定位,确保“打击准”。围绕资金、项目廉洁安全,强化对主责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2014年,全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64个,整改问题127个;查处涉灾典型案例3件,处分违纪违规人员4人。建立乡镇、部门纪检组织对班子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员干部执行“婚丧嫁娶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神落地生根,2014年至今,通过乡镇、部门纪检组织审核报告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项9起,查处“四风”案件15件15人,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9.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