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工业强县富县建设夯实底部基础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关于大力推进工业强县富县建设
夯实底部基础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全市灾后恢复重建暨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强县富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三大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工业挑大梁”发展思路,以富民强县为目标,以工业强县、产业兴县、创新驱动为路径,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强化园区载体,培育企业主体,优选主导产业,做大工业规模,做强工业实力,提升发展质量,增强县域产业支撑,走出一条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扩量提质、转型增效、加速发展、环境友好的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之路,为我市实施“后发追赶”,实现经济新跨越和灾区人民致富奔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结合各县(区)〔含飞地园区(经开区),下同〕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分类建设工业经济强县,为做强县域工业、做大县域经济探索路径、明确方向,形成3-4个产业特色明显、产业支撑有力、集聚集约发展、竞争力较强的工业经济强县。到2017年,力争有4个以上县(区)工业总产值超过百亿元,其中,飞地园区(经开区)工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
二、发展壮大县域特色工业
(三)以四大导向发展产业。统筹考虑交通区位、产业基础、要素禀赋、环境容量等实际条件,推进“三大片区”〔东部片区,包括雨城区、名山区、芦天宝飞地产业园区(雅安经开区)和荥经县的一部分;南部片区,包括石棉县、汉源县;西北片区,包括芦山县、天全县、宝兴县和荥经县的一部分〕整体联动,坚持县域联动、特色发展,尽快形成若干经济板块,打造一批定位科学、特色明显、综合实力强的工业基地县(区)。
——以转型为导向提升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依托自然矿产资源优势,在南部片区大力发展水电等清洁能源、新型材料等资源密集型产业,推动国家战略资源开发,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清洁、循环生产,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产品,打造一批富有地域和产业特色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加工基地县。〔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含飞地园区(经开区),下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排在首位的市级部门为牵头单位,下同。〕
——以转化为导向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依托农产品资源优势,提升资源转化效益,培育雅茶、雅林、雅畜(禽)、雅果、雅药五大知名农产品加工产品品牌,打造雅茶加工业百亿产值产业链、培育雅林、雅畜(禽)、雅果、雅药加工业等4个50亿产值产业链,培育10户以上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重点示范企业,打造3个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西北片区以生态为本底,支持县域工业点状开发或异地发展,以解决灾区、生态地区群众就业为导向,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建设市内重要的产业承接基地。〔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
——以联动为导向大力发展配套制造业。东部县(区)以区域中心城市区位优势为依托,打造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生物制药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加工及饮料等配套产业集群,推动向都市经济转型。实行成雅联动,同步发展,积极发展一批为成都经济区工程机械、电子信息、机车车辆、航空航天、发电设备等龙头企业配套的材料、零部件、基础工模具等产业。加强县(区)联动,合力发展汽车制造产业及配套产业,依托中国恒天集团雅安汽车生产基地、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4·20”灾后搬迁工业园、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专用车生产等项目,加快建成以年产10万辆suv(越野车)为龙头,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配件、专用车改装等为基础的汽车产业园,形成汽车产业基地。〔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将各县(区)主业突出、成长较快、规模较大的骨干企业,积极推荐纳入全省“小巨人”、“成长型”企业、小升规等各类企业培育计划,在项目申报、资金补助、市场开拓、企业兼并扩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到2017年,力争我市每个县(区)都有一批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
(五)积极创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培育、示范试点和建设工作,将区域建设为知名品牌示范区、商标聚集区,培育一批雅安造的四川名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建设富有地域特色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六)发挥流通引领作用。坚持工贸、商贸、产城结合,建设发展一批与当地特色产业紧密结合、面向区域甚至全国的产品批发零售、配套齐全、物流发达、线上线下结合的专业化市场。推广运用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全民触网”和“全企入网”工程,努力打造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省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示范县(区),力争实现县域全园触网、品牌产品网上直购、企业网上营销。支持各工业企业积极参加“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等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三、提升产业园区建设水平
(七)促进园区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大力提高县域产业园区发展质量,强化产城融合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定位准确、功能完善、配套齐全、集聚与辐射力强的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园区。新上工业项目和城镇腾退企业原则上必须入园发展,严格限制园区外零星工业项目用地审批。合理控制园区主导产业数量,提高主导产业占比。着力提高园区投入产业强度,强化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容积率、单位面积工业承载力、投资强度和税收等要求,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县域产业园区投入产出控制标准。研究制定工业集中区建设管理规范标准和反映产业集中区发展实况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统计局〕
(八)分类推进园区三大提升工程。积极争取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51025”重点产业园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计划培育发展一批上规模的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推进园区发展层次提升工程,加强县域园区整合发展,支持符合政策要求、产业基础优、发展前景好的园区创建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域建设外向型产业园区。实施园区开发机制提升工程,建立产业园区联动发展机制,形成研发设计、制造配套、物流配送的园区间分工体系;完善园区开发管理体制,加快推动工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合署办工。〔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环保局〕
(九)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域中心城镇、产业园区与周边铁路、高速公路的连接通道,完善县域电力、天然气、生产生活用水、通信网络等管网体系,为县域工业发展创造便利条件。多方充实产业园区投资平台资本金,积极引入龙头企业、社会资本多方式参与产业园区水、电、路、气、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对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优先争取国债资金和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十)完善公共平台建设。加快在县域园区建设一批面向中小微企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创业孵化、信息网络、物流仓储、展览展示、人才培训、电子商务等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联盟,依托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园,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园区纳入直购电试点,推进园区多平台集成建设,积极创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等〕
四、着力推进县域产业开放发展
(十一)建设产业承接示范园区。积极探索园区产业承接新模式、新机制,以县域为重点,积极培育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等专业化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投资促进局〕
(十二)深化区域产业合作。积极探索成都平原城市群、攀西城市群之间产业合作发展和利益分享机制,吸引成都等中心城市服装、鞋帽、轻纺、造纸等产业向我市县域转移;以雅攀高速公路为纽带,加强与攀枝花、西昌两座区域中心城市协作,重点做好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技术开发和承接。积极主动与成都等中心城市、发达地区合作,联建、共建产业合作园区、产业整体转移园区和产业配套加工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
(十三)建设出口加工基地。充分利用川藏铁路成雅段建设的机遇,大力推动龙头企业、特色产品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省外、国外市场,以县域为重点,积极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出口企业生产加工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十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坚持“非禁即入”,全面放开民营资本投资领域。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扶持小微企业向规模以上企业发展。提高民营企业家整体素质,每年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负责人的能力培训。〔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十五)积极鼓励创新创业。加大创业指导培训、信息咨询、税费减免、投融资服务、市场开拓等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完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搭建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中心建设。在创业资金、融资服务、场所提供、土地供应、市场开拓等方面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就业量大的创业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和粮食局〕
(十六)大力实施回引工程。实施返乡创业计划,每年重点支持一批农村能人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办企业,吸引各地在外成功企业家、知名人士回乡投资兴办各类工商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市工商局〕
六、完善推进机制
(十七)发挥强县牵引作用。贯彻落实省“工业强县培育工程”,优先选择产业基础好、区位条件优、资源禀赋高的县,按照省工业经济示范强县标准重点打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化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十八)形成政策支持合力。统筹考虑县(区)产业发展、工业增速、人口转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项目建设等因素,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关于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配套出台相关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土地支持政策,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积极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城乡住房保障、现代农业(林业、畜牧)等试点建设,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化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业强县富县建设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及各成员单位要重点抓好规划引导、配套政策制定、产业发展指导,建立相应激励制度,并加强对有关县(区)的指导和政策引导。(责任单位:市工业化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