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地震发生后,经市财政积极争取,2013年和2014年财政部每年下达雅安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6亿元,确保了我市政府机关正常运行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芦山地震过渡期财力补助的通知》(川财预〔2015〕18号)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5年芦山地震灾区过渡期财力补助4亿元,2013年—2015年这三年来已累计下达雅安过渡期财力补助资金16亿元,统筹用于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需要。市财政局将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统筹安排资金,专款专用,并将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时上报省财政厅,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