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芦山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木材案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5-04-02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芦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芦山县工业园区金顶阁隧洞外检查木材运输车辆时,查获一辆满载柳杉元木的车辆。驾驶员杨某未能提供相关运输手续,民警遂将其带回调查。
  经查,2015年3月25日,违法行为人杨某从双石镇石凤村村民杨某某处,以每立方米700元的价格购买已被芦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后的部分柳杉元木,共计6.5立方米。当日下午4时许,途经芦山县工业园区金顶阁隧洞外时,被芦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违法行为人杨某辩称,其购买的是案件材,可以不办证。在民警对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后,杨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提出接受处罚。3月26日,民警依法对杨某作出没收其非法运输6.5立方米的柳杉元木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