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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选聘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的公告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3-30 16: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2014年供地计划,我局拟定对雨城区姚桥片区爱国路东侧规划编号为18-07、17-01、17-02号的地块进行公开出让,需对地块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现邀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出让的雨城区姚桥片区规划编号为18-07、17-01、17-02号的地块,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姚桥片区。

18-07号地块北侧临青江干道,南侧临规划道路,东侧临规划道路,西侧临爱国路,面积为61028.83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

17-01号地块北侧临规划道路,南侧临光华山隧道连接线,东侧临规划道路,西侧临爱国路,面积为74048.84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

17-02号地块北侧临规划道路,南侧临规划道路,东侧临规划道路,西侧临爱国路,面积为56337.82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

二、评估目的

地块在现行规划设计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

四、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上午10:00

抽签地点: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152号)

五、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要求

1、在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并在雅安市设有办公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2、土地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估价师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评估费支付标准

按照1994年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确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支付评估费。

七、本项目评估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须在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下午五时前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到期不能提供评估报告,我局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5-223141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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