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雅安市档案局把“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展列入目前工作大事来抓,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具体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二是认真按照雅安市依法领导小组、雅安市委宣传部、雅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的通知》(雅司发[2015]7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各县(区)档案局、市局各科室发出了《关于在全市档案系统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的通知》(雅档发 [2015]23号)。三是结合“4.20”芦山地震后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工作实际,开展媒体档案法制宣传专栏,加强全市普法、依法治档工作。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雅安市档案局专门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在2013年2月22号联合制定公布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从立法目的、立法依据、责任主体、具体行为与处分决定、复核与申诉、案件移送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于 3月19日在《雅安日报》第6版“三月法制宣传月专栏”登载。让《规定》走进机关,走进单位,走进人们的心里,预防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四是加强全市档案系统活动开展督查指导。通过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开展信息、活动总结纳入“六五”普法年度目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