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川民发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再次组织烈士纪念场所的清理排查工作,及时查处排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各县区排查整改情况请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2月15日前上报市局。
雅安市民政局
2015年2月2日
(联系人:郑万雄 联系电话:0835-2242321)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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