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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5-03-18 20: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民政局:

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川民发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再次组织烈士纪念场所的清理排查工作,及时查处排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各县区排查整改情况请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2月15日前上报市局。

雅安市民政局

2015年2月2日

(联系人:郑万雄 联系电话:0835-224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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