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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03-16 16: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知,放开我省民爆器材(民用爆炸物品)出厂价格和流通费率管理,实行市场调节。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民爆器材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取消我省对民爆器材流通费率的管理,流通环节费率及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民爆器材生产、流通环节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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