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荥经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从干部走读、插手工程建设、作用发挥不好等19个方面规定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处置调整,给村(社区)干部履职划出了制度“红线”。建立廉政约谈制度,乡(镇)纪委对村(社区)书记进行定期约谈,对出现影响灾后重建、社会稳定等苗头性问题的村(社区)书记进行警示约谈,对村(社区)书记亮红灯、敲警钟。严格管理监督,加强案件查办力度,逗硬考核奖惩。2014年以来,会同县纪委、审计等部门共查处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案件5宗6人,纪委当即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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