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9日,雅安市邮政管理局就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对四川捷诚龙邦物流有限公司雅安营业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捷诚龙邦物流有限公司雅安营业部,法定代表人:李康君,企业住址:雅安市雨城区康藏路495号13栋17号,经营品牌:龙邦。
二、主要事实
四川捷诚龙邦物流有限公司雅安营业部存在未安装监控设备和“安全出口”标识未上墙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
根据《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四川捷诚龙邦物流有限公司雅安营业部在15日内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承办单位:雅安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