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和〈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30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印发了《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雅人社发〔2014〕45号)。据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雅办发〔2011〕60号)即行废止。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