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审计局接受汉源县富林镇人民政府的申请,组织四川协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汉源县富林镇东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造价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已于2014年11月4日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新建1556.80㎡饮泉社区服务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
(二)批复情况:2011年8月18日,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富林镇饮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11〕135号),同意该项目立项,建设规模及标准:新建1200㎡饮泉社区服务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地点:新县城东区,项目业主为富林镇人民政府,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8万元,资金来源为湖北援建资金36万元,县财政资金162万元。招投标事项核准:施工工程(包括附属工程)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比选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执行,勘察、设计、监理等未达到比选规模的,采用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2012年2月15日,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富林镇饮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投资建设规模及招标事项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12〕36号),同意该项目作如下调整:一、总投资由原批准的198万元调整为300万元,调增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二、建设规模由原批准的1200平方米调整为1556.80平方米;三、由于投资、建设规模调整后该项目施工部分达到招标规模,将原立项批复的施工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承包单位调整为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其他事宜严格按“汉发改投资〔2011〕135号”文件执行。
2012年3月20日,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富林镇饮泉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更名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12〕62号),同意该项目名称变更为富林镇东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其他事宜严格按“汉发改投资〔2011〕135号、汉发改投资〔2012〕36号”文件执行。
(三)参建单位:本工程由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由四川盛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监理,业主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雅安朝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经评选由四川金兴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2,486,444.00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本工程于2012年5月10日签订施工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金额为2,486,444.00元,合同工期为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为2012年6月3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9月4日,实际工期458天,延期的主要原因:开工令下达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部分独立基础变更为桩基础,新增总平施工项目等。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为2,561,969.00元,结算送审金额超合同金额75,525.00元,超合同金额比例为3.04%。结算送审金额超合同金额的主要原因:架空层部位增加杂物间,部分独立基础变更为桩基础等。
(二)审计结果:汉源县富林镇东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的送审结算造价为2,561,969.00元,经雅安市审计局审计,审定造价为2,063,579.00元,审减金额为498,390.00元,审减率19.45%,审减的主要原因为工程量计算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计取有误。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