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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阳光村务”晒微权清单五十条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2-03 18: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雨城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立足规范保障村级组织、干部权力运行,建立“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及配套流程图,最大限度地从“小”处着手,用“制度集群”杜绝基层干部滥用手中“微权”。

晒阳光,“紧箍咒”管住“微权”。根据农村“维权腐败”特点,从人财物方面入手,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21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进行固化。特别针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难点,制定提议、商议、审议、决议、评议“五议决策法”,实现群众全程参与监督用制度权管钱管项目,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理流程,“路线牌”确保高效。组织人社、农林、民政、国土、计生等20余个职能部门和涉农单位,依法依对村民建房申请、村民救助救灾款项申请、社保参保、村民用章管理、计划生育服务、入党申请、组织关系转接等29项便民服务权力事项一一制定流程图,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基层服务效率。

抓关键,“铁笼子”关住“四风”。清单所列50条,全部剑指基层“四风”。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请客吃酒”问题,制定招待费支出流程,规定村级组织原则上不得报销接待费,特殊原因不得超过村公用经费的6%,并严格按照村理财小组审批、村委会盖章、报乡镇委托代理中心审核办理转账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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