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向省财政厅汇报衔接,共落实灾后重建包干资金413.99亿元,其中:调整后包干资金403.09亿元,补助灾后重建进度形象水平整体提升项目资金10亿元,补助团市委社会管理项目资金9042万元。省财政厅累计下达灾后重建资金预算413.09亿元,其中:提前下达2015年资金预算56.18亿元。2014年12月31日,重建资金支出达191.48亿元,经各县(区)调整,最终上报省财政厅2014年灾后重建资金累计支出为191.94亿元,占省财政厅要求我市全年累计支出目标任务184亿元的104.32%,超额完成支出目标任务。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包干资金总数413.99亿元相比,占包干资金总数的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