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全程监督,创新监督机制。一是完善“一主、两支撑”监督检查大格局。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部门互动与上下联动、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三个结合”,全年安排专项检查93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每一个月。二是建立统分结合的责任机制、项目化管理的推进机制、“三个一”的督查落实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落实审计、财政、发改、住建等15个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能,深入一线开展监督。
围绕常态监督,创新监督方式。一是坚持同步预防,聚焦资金、项目、招投标和作风效能“四个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专题式专项监督检查176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338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00余个。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灾后重建省级创新项目试点,实行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中标合同、廉洁合同“双合同”制度,出台与招投标、资金、项目相关的制度办法19个,用制度管权管钱管项目。
围绕广泛参与,创新社会监督。一是开展社会评议。邀请社会各界代表300人次,通过现场参观、听取介绍、召开评议会、现场问卷调查等形式,对6个已完工项目开展社会评议,落实群众评议权,提高科学重建公信力。二是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向社会通报涉灾监督检查信息,2014年以来,中央、省、市报刊和网络等媒体采编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专题报道134篇。三是注重信息公开。制定5套信息公开方案,统一设置“八牌一图”,大力推行施工现场动态公开,公开重建政策、项目建设等信息20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