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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放开部分服务价格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01-13 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国家发改委已从201511日起,放开以下7项专业服务价格: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证件密钥服务,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商标注册等认证,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土地价格评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

国家发改委要求,上述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各相关专业服务单位应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为委托人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专业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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