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4〕16号)和雅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相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保证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2015年1月6日,雅安市审计局社保科和芦山县审计局联合对芦山县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主要检查了芦山县政府是否制定了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实施方案,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投入的温暖过冬资金是否及时下拨到位,相关单位是否及时将温暖过冬资金、物资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检查情况反映:芦山县政府按要求制定了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实施方案;县财政及时将温暖过冬资金下拨到用款单位;抽查的2个乡镇也及时分批发放了温暖过冬资金和物资,部分资金、物资正在发放过程中。